2007年4月2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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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台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串案一审有果
何灵鸿 王纯坚

  本报讯  4月17日下午,由天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曹公源、王绍丰、陈定良、范国平等4人受贿串案经开庭审理后,天台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1年、10年、3年、2年半。
  法庭经审理认定,曹公源1999年至2006年间任天台县旧城改造委员会主任、天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包工头王某等人贿赂共计18余万元,并为他人谋取变更工程设计等利益,数额巨大。
  陈定良原系该县民政局副局长,主任科员,曾任天台县三茅溪城关段建设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、天台县三茅溪城关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为包工头王某等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7万元。
  王绍丰在任天台县赭溪治理建设开发指挥部副指挥、天台县旧城改造委员会副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章某所送人民币10万元。
  范国平原系天台县水利局副局长,兼任天台县赭溪治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,于2004年1月,收受包工头王某人民币5万元。
  据悉,该案是天台检察院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、涉及面最广的受贿串窝案。该案涉及的原天台县政协副主席李某、原县建设局局长许某等人,也因涉嫌受贿,立案后目前正在审理中。